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郑州刑事律师张献伟取保候审的黄金37天你知道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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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0-08-31 22:13:58
首先应该明确的是,鲁迅一生只打过一次官司,许多文章在提到他打官司的时候有说是两次,也有说是三次,甚至有说四次的,这些说法都不确实。其中说得比较多的是说他与学生、书商李小峰为版税问题打过官司。
 
李小峰是鲁迅在北京大学兼课教书时的学生,后来开办北新书局,出版发行书籍和杂志,因聪明好学,善于经营,书店规模扩大到上海,鲁迅的许多著作都交由北新书局出版,包括《呐喊》《彷徨》《中国小说史略》《华盖集》等。版税高达20%,稿费积年所欠超过两万元。
 
鲁迅在上海开始职业写作之前,有教育部的工资和在外兼课等收入,稿费不占主要部分,定居上海后,基本上是靠稿费生活。随着鲁迅的影响逐渐扩大、中国出版业的日益成熟,他的作品及所编杂志《奔流》发行量不断攀升,北新书局的收益也日见增多,但李小峰却开始隐瞒印数,拖欠鲁迅的版税,以至于最后竟拖欠了长达三四年之久。
 
让鲁迅无法忍受的,不仅是自己的稿费,他负责编辑的《奔流》月刊,李小峰也借故拖延作者的稿费,弄得好多作者对鲁迅产生误会,以为是他的原因,弄得鲁迅百口莫辩,两头为难。为此,他多次给李小峰写信沟通此事,没想到对方置之不理,继续拖延,有耍无赖之嫌。鲁迅这才准备拿起法律的武器,通过打官司讨回欠账,他写信告诉李小峰,已经聘请律师,准备向法庭提起诉讼。
 
鲁迅在1929年6月25日写给白莽的信中说:“《奔流》登载的稿件,是有稿费的,但我只担任编辑编辑《奔流》,将所用稿子的字数和作者住址,开给北新,嘱其致送。然而北新胡涂,常常拖欠,我去函催,还是无结果,这时时使我很为难……至于编辑部的事,我不知谁在办理,所以无从去问,李小峰是有两个月没见面了,不知他忙什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