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人于2020年8月26日在武汉师学思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报名了成人自考本科培训班“钻石极速冲刺班”,并在该机构老师的指导下在“慧学习”平台申请了12期的学费贷款共计5200元。后因感觉课程质量不佳,以个人时间不足为由向该机构老师提出了退款。被该机构老师以签了合同。不符合退款条件为由拒绝。该合同中的退款条款属于为格式条款,且在我缴费时,该机构老师并没有向我提醒过此条款,合同中此条款也没有注黑加粗,并且此合同是我报名缴费之后才发给我,我本人也一直没有看过。本人也向该机构老师多次解释过此条款不可用。但该机构老师开始强词夺理,声称如果我认定此条款不可用,那他们也可以认定我没有在他们机构.上课。我用来上课的APP师大教育的开发公司是广州师德皓大教育技术有限公司,我也问过指导我报名的老师,老师回答这两个公司都属于师大集团的子公司。
编辑:DEF1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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