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过杭州三年“市长”的唐代大诗人白居易,对西湖治理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,“白堤”就是明证。但他做官时的“淡泊名利,为人正直”也是不遑多让的。有一则白居易“屡辞500绢”典故,笔者以为也非常“匹配”了其为文为人的盛名。
822年,朝廷命田布为宁远将军率军平叛。是时,在中书省任职的白居易受命前往田府宣旨。田布为表感谢送绢500匹,时值可谓不菲。但白居易谢绝了,田布私忖“面赠”可能对方有顾忌便派人送至家仍被拒,后田亲自上门送,同样未果。皇上了解前后经过后也认为赠绢没什么不妥,遂派人劝白收下,白斟酌再三还是坚辞不受并写下《让绢状》奏上:“臣家素贫,非不要物”。说自己宁愿固守清贫,也不能接受绢,否则是违规的:“制中诫云:一饭之饱,必均于士卒,一毫之费,必用于戈矛。今以五百匹绢与臣,臣若便受,则是有违制命”;同时,“臣食国家之厚禄......每月俸钱,尚惭尸素,无名之货,岂合苟求?”,因此“取其财,有所不忍”。朝廷上下得知后均感其言,田布遂把500匹绢捐为军饷——白的想法也严谨:一来自己有俸禄,二来国家有制度。白另有一轶事:离任杭州时,发现存有西湖天竺山游览时捡到的2块漂亮石头,觉得对不起天竺山、对不起西湖。如果人人都携石走,满足了“私赏”却损害了山美。石不值钱,可却玷污了名声,这与贪有何异?为此他写下诗句:“......惟向天竺山,取得两片石。此抵有千金,无乃伤清白”,这被后人称为其“自警诗”。作为封建士大夫的白居易,可谓官场中的一股清流了。
从收入不多的白居易屡拒500绢引出了“官俸”一说。封建时代从中央到地方,各级官员均按级别领官俸称“正俸”。它是微薄的,但如有人把自己所拥有的权当做介质而放纵去“弥补”收入的不足,那么以“狗护肉、贼守金”充斥的官场腐败为嚆矢而引发的社会风气的“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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