据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11月2日消息,经审理,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已对中国传媒大学原党委常委、副校长蔡翔涉嫌贪污一案作出一审判决。法院认定,蔡翔作为国家工作人员,利用职务便利套取公款,数额巨大,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。
中传原副校长蔡翔获刑三年半
据悉,经审理查明:中国传媒大学系教育部直属国有事业单位。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传媒大学出版社)原系中国传媒大学校办企业,2012年改制成为中国传媒大学下属国有独资企业。
2008年6月至2017年12月,被告人蔡翔利用担任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、传媒大学出版社社长、科研项目负责人等职务便利,以虚列支出、虚假发票报销等方式,套取公款共计人民币72.422428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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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DEF16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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